中华民族走向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社会文明和人民幸福,必须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这个核心无可替代,就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
业余时间,他都在那里读书。而上述资讯的范围之广泛、数量之可观、描述之精确,足以让人们将狄更斯也视为一位优秀的法律史学家。
这一呼吁,使他受到不少美国媒体的攻击与嘲讽,但他对此丝毫不以为然。而霍尔兹沃思则耗近40年之功,完成了十六卷本的《英国法律史》,既弥补了梅特兰的遗憾,也令之前的英国法律史著作黯然失色,其学术功底可见一斑。近年来,贺卫方、郑戈等师友,都曾指出过我翻译中的一些错误,甚至是重大错误,对此,我深表感谢,这也是我近年译著倾向于以中英文双语形式出版的原因,以此提醒自己谨慎再谨慎。不过,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我们提倡把书读对,但是,如果没有认真通读原书,就批评译者把书译错,也不是严谨的态度。不过,这位助理的主要工作就是打杂。
也有研究者指出,狄更斯小说中的监狱并非英国监狱的真相。在后期作品中,狄更斯笔下法律人的性情趋向复合与多元,既有惟利是图的一面,也有人性化的一面。例如,河南省伊洛河治理项目、宁夏灵武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以及河北省秦皇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等,都存在类似的问题:地方政府部门在尚未做好工程的可行性分析的情况下,就积极向中央申报资金。
至于具体如何做到,则取决于决策者以及公众的勇气和智慧,还有更为完善的制度设计。试想,如果惠民项目的每一笔开支(或者至少那些数额相对较大的开支)都能够在网上公布,那些连项目可行性报告都未能提交的单位,还好意思申请国家的惠民项目吗? 当然,在当下,要采取这样的措施,会遇到各种阻力。要知道,这些项目,少则数百万元,多则数亿元,都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而国家财政收入又主要来源于人民所缴纳的税收。其间是否存在腐败现象,不无疑问。
最主要的,当然是民众不能及时享受这些项目本来能够为他们带来的各种好处和便利。 郑海平,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师 据国家审计署7月24日发布的公告,该署在6月抽查了258个惠民项目(民生项目)之后发现,其中69个项目实施进度明显滞后,涉及投资金额1540.94亿元人民币。
此外,一些项目单位存在申报和使用财政性资金不规范,落实中央相关政策不到位等问题。要解决惠民项目当前存在的问题,除了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外,更重要的一个措施就是:将惠民项目的所有信息在网上公开,接受民众的监督。例如,四川省酿酒研究所按照相关规定最多只能申请7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但却通过弄虚作假的方式获国家财政补贴315万元。在发布公告的同时,审计署还在网站上公布了35个存在突出问题的典型事例。
这样大额的投入,初衷当然是为了办民事,保障民生。从审计署公布的信息来看,其抽查的258个建设项目涉及投资总额7149.06亿元。但如果项目的信息不公开,则公众就很难对项目的实施状况进行监督,也就很难保证这些资金会真正被用于惠民或者办民事。尽管该研究所在申报材料中使用了大额虚假发票,但还是通过了逐级审批。
笔者在网上逐一检索了审计署公布的35个典型事例中所涉及的项目,发现除了审计署的曝光之外,关于这些项目的详细信息少之又少例如,四川省酿酒研究所按照相关规定最多只能申请7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但却通过弄虚作假的方式获国家财政补贴315万元。
例如,河南省伊洛河治理项目、宁夏灵武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以及河北省秦皇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等,都存在类似的问题:地方政府部门在尚未做好工程的可行性分析的情况下,就积极向中央申报资金。至于具体如何做到,则取决于决策者以及公众的勇气和智慧,还有更为完善的制度设计。
然而,问题不仅在于有些项目实施滞后,而且在于某些已经实施的项目并没有真正起到惠民的作用,反而为个别官员创造了腐败的机会。如果政府投入的资金不能及时得到利用,这些项目就不能按期启动和完工,自然也会拖延惠民的时间。但无论如何,公众对于政府如何花钱进行监督,应该说是无可厚非的事。笔者在网上逐一检索了审计署公布的35个典型事例中所涉及的项目,发现除了审计署的曝光之外,关于这些项目的详细信息少之又少。惠民项目的详情,并不为民众所知晓,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国家的惠民项目不能及时实施,无疑会导致许多不良的后果。
但如果项目的信息不公开,则公众就很难对项目的实施状况进行监督,也就很难保证这些资金会真正被用于惠民或者办民事。能够找到的,最多只是今年五六月份发布的一些关于个别项目的笼统招投标信息。
然而,还有许多问题是公众想知道的:目前,全国共有多少个惠民项目?究竟是哪些项目?涉及的总金额是多少?每个项目由哪些单位(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实施状况如何?一系列的问题,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依然是未解的谜。可以想见,若不是审计署在今年6月启动针对这些项目的审计并随后曝光存在的问题,民众可能根本就不知道这些项目的存在,更遑论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虽然这次审计署的曝光使民众对惠民项目有了一些了解,但从满足公民知情权的角度来说,这还远远不够。此外,一些项目单位存在申报和使用财政性资金不规范,落实中央相关政策不到位等问题。
在发布公告的同时,审计署还在网站上公布了35个存在突出问题的典型事例。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2015年7月28日 进入专题: 民生项目 民众监督 。另外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则在于,这些惠民项目基本上都没能受到民众的有效监督。要知道,这些项目,少则数百万元,多则数亿元,都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而国家财政收入又主要来源于人民所缴纳的税收。
这样大额的投入,初衷当然是为了办民事,保障民生。最主要的,当然是民众不能及时享受这些项目本来能够为他们带来的各种好处和便利。
尽管该研究所在申报材料中使用了大额虚假发票,但还是通过了逐级审批。从审计署公布的信息来看,其抽查的258个建设项目涉及投资总额7149.06亿元。
惠民项目涉及许多关乎国计民生的工程,包括水利、交通、保障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污水处理、废弃物处理、医院和养老院建设,以及中小企业扶持等项目。试想,如果惠民项目的每一笔开支(或者至少那些数额相对较大的开支)都能够在网上公布,那些连项目可行性报告都未能提交的单位,还好意思申请国家的惠民项目吗? 当然,在当下,要采取这样的措施,会遇到各种阻力。
晚清谭嗣同曾言:赋税之取于民,所以为办民事之资也。最直接的原因,是我国关于这些惠民项目的申请、拨付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使得申请项目的单位或部门有机可乘。要解决惠民项目当前存在的问题,除了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外,更重要的一个措施就是:将惠民项目的所有信息在网上公开,接受民众的监督。 郑海平,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师 据国家审计署7月24日发布的公告,该署在6月抽查了258个惠民项目(民生项目)之后发现,其中69个项目实施进度明显滞后,涉及投资金额1540.94亿元人民币。
其间是否存在腐败现象,不无疑问。得到资金支持后却发现施工面临一系列问题(比如规划选址、房屋拆迁、环境评价等方面的问题),于是工程拖再拖,导致数亿元的中央财政资金长时间闲置
前几年,学术界热衷于传播的能动司法概念,就是在错误理解美国司法能动主义的基础上所进行的简单对接,这一简单对接对司法造成的伤害至今依然可见。事实上,在英语中, good governance主要是指一种现代理想的政治模式,即民主法治的治理模式。
但是,如果说善治优于法治的话,那么善治的价值意义就可能被执政者故意忽略,而善治的工具意义则有可能被有意强化,从而导致人们对法治的追求异化为权力者对依法治国的推崇。当然,不是每一位法学学者都能抵挡住善治之善所散发出来的诱人魅力,有的学者甚至在善治与法治何优何劣的问题上,比其他领域的学者走得还远。